江苏民政康复医院(江苏中大民康医院)是江苏省民政厅直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依据医院发展实际和岗位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之间出生)。《招聘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江苏民政康复医院(江苏中大民康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非编人员岗位表》。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对应。本次招聘的2025年毕业生必须于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名。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以上人员应聘时均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集中报名时间:2025年8月13日8:00起至2025年8月20日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江苏民政康复医院一楼人事办公室(南京市鼓楼区福建路20号)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均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填写附表2《江苏民政康复医院(江苏中大民康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非编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高中以上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规培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公开招聘报名截止后,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确定面试人选并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报名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畅通,招聘单位将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面试,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2.本次考试面试开考比例为1︰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在2025年7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为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以通知规定的面试时间为准。
2.面试地点:江苏民政康复医院三楼会议室。
3.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若面试成绩出现同分,则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政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医院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医院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民政康复医院(江苏中大民康医院)人事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68202846。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民政厅机关纪委和江苏民政康复医院(江苏中大民康医院)党建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监督电话:厅机关纪委025-83590619,医院党建办025-68202810。
附表1:《江苏民政康复医院(江苏中大民康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非编人员岗位表》
附表2:《江苏民政康复医院(江苏中大民康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非编人员报名表》
江苏民政康复医院
(江苏中大民康医院)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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